济南天桥税务注销、济南市税务局注销公司流程、 济南税务注销、 济南市税务注销
又一税局明确2020年12月购进固定资产可以在2021年度一次性扣除
济南天桥税务注销、济南市税务局注销公司流程、
济南税务注销、 济南市税务注销
近期车城销售人员为促进汽车销售,宣传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扣税政策到年底结束,元旦后买车抵不了税了,很多企业来电咨询,小编特发此文,以正视听:
关于2020年12月购进的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是否能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根本与54号文46号公告是否延续无关,从目前的文件即可以很简单的推出肯定的结论。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2-21
问题内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同时又根据: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那我公司2020年12月购入固定资产还可以一次性在下月扣除吗?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
济南天桥税务注销、济南市税务局注销公司流程、
济南税务注销、 济南市税务注销
二、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四、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
(一)明确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三是明确购进时点的确定原则。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需要依据设备、器具的购进时点确定其是否属于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公告明确,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发票开具时间确认购进时点,但考虑到分期付款可能会分批开具发票,赊销方式会在销售方取得货款后才开具发票的特殊情况,公告对这两种情况进行了例外规定,以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购进时点。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时间确认购进时点。
(二)明确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时点
济南天桥税务注销、济南市税务局注销公司流程、
济南税务注销、 济南市税务注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仅仅是固定资产税前扣除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其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公告对此进行了相应规定。比如,某企业于2018年1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则该设备可在2019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3181715191或济南永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永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www.jnyszc.com
电话:13181715191
济南永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手 机:13181715191
电 话:0531-67885192
邮 箱:714292786@qq.com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北坦大街世纪商务中心